汉语词典

废籍

基本解释

词条:『废籍』

拼音:fèi jí

注音:ㄈㄟˋ ㄐ一ˊ

解释:
1.废员之名册。
2.指废员。

古代诗词

宋代.五迈.郑昂叔和余问盗诗末及山东事弟侄辈又问山东:「废籍起忠贤。」
清代.陈曾寿.愔仲招饮有诗次韵:「自怜废籍濒奄忽,还与乾端共惨舒。」
清代.钱澄之.端州杂诗又十一首 其八:「旧僚废籍徵皆遍,新进高班佔已多。」
清代.钱仪吉.谒虞仲翔祠堂三十六韵:「荒隅潜讲肄,废籍抱忠诚。」

基本字义

废(廢)fèi(ㄈㄟˋ)

1、停止,不再使用:废弛(应该施行而不施行)。废除。废黜(罢免,革除)。废帝(被废黜的皇帝)。废弃。废止。废置。因噎废食。

2、没有用的,失去效用的:废话。废品。废墟(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)。

3、没有用的东西:修旧利废。利用“三废”(“三废”,废气、废水、废渣)。

4、荒芜,衰败:田园荒废。几经兴废。

5、重伤或杀死某人:废了他。

基本字义

jí(ㄐ一ˊ)

1、书,书册:古籍。书籍。经籍。典籍。

2、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;隶属关系:籍贯。户籍。国籍。学籍。

3、登记:籍没(mò)。籍吏民。

4、征收:籍田。

5、〔籍籍〕①形容纷扰很大;②形容名声很大;③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。

6、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。

相关汉字

相关成语

不可偏废 百废待举 百废待兴 百废具举 百废具兴 百废具作 百废俱举 百废俱兴


404 Not Found

404 Not Found


nginx
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 2001-2024 福建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6016369号 闽公安备3505030200060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