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

杀人不用刀

基本解释

词条:『杀人不用刀』

拼音:shā rén bù yòng dāo

注音:ㄕㄚ ㄖㄣˊ ㄅㄨˋㄈㄡˇ ㄩㄥˋ ㄉㄠ

解释:比喻用嘴或笔陷害人于死地。

基本字义

杀(殺)shā(ㄕㄚ)

1、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:杀生。杀敌。杀鸡取卵。杀一儆百。

2、战斗,搏斗:杀出重围。

3、消减:杀风景。

4、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:肥皂水杀了眼睛。

5、收束:杀价。杀尾。

6、勒紧,扣紧:杀车。

7、用在动词后,表示程度深:笑杀人。恨杀。

基本字义

rén(ㄖㄣˊ)

1、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、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:人类。

2、别人,他人:“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。待人热诚。

3、人的品质、性情、名誉:丢人,文如其人。

基本字义

bù(ㄅㄨˋ)

1、副词。

2、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
3、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
4、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
其他字义

fǒu(ㄈㄡˇ)

1、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
基本字义

yòng(ㄩㄥˋ)

1、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:使用。用心。用兵。用武。

2、可供使用的:用品。用具。

3、进饭食的婉辞:用饭。

4、花费的钱财:费用。用项。用资。

5、物质使用的效果:功用。有用之才。

6、需要(多为否定):不用多说。

7、因此:用此。

相关汉字

相关成语

暗藏杀机 不丰不杀 不教而杀 二桃杀三士 大杀风景 赶尽杀绝 格杀勿论 格杀不论


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2003-2024 福建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6016369号 闽公安备3505030200060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