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权
基本解释
词条:『审判权』
拼音:shěn pàn quán
注音:ㄕㄣˇ ㄆㄢˋ ㄑㄨㄢˊ
解释: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审理和判决刑事﹑民事等案件的权力。
基本字义
审(審)shěn(ㄕㄣˇ)
1、详细,周密:审慎。审视。
2、仔细思考,反复分析、推究:审查。审定。审订。审核。审美。审计。审评。审时度势。
3、讯问案件:审理。审判。审讯。公审。
4、知道:不审近况如何?
5、一定地,果然:审如其言。
基本字义
判pàn(ㄆㄢˋ)
1、区别,分辨,断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据。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判断。
2、分开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两人。判若鸿沟。
3、评定:裁判。谈判。判卷子。
4、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判词。判决。判案。
5、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基本字义
权(權)quán(ㄑㄨㄢˊ)
1、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:政权。权力。权威。权贵。权柄。权势。生杀予夺之权。
2、有利的形势:主动权。
3、变通,不依常规:权变。权谋(随机应变的计谋)。权术。智必知权。
4、暂且,姑且:权且。
5、秤锤:权衡。
6、衡量,估计:权其轻重。
7、姓。
中英翻译
翻译:jurisdiction
jurisdiction*[,dʒuәris'dikʃәn]
n. 司法权, 审判权, 管辖权
【经】 法律管辖权, 审判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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