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留权
基本解释
词条:『居留权』
拼音:jū liú quán
注音:ㄐㄨ ㄌ一ㄡˊ ㄑㄨㄢˊ
解释:一国政府根据本国法律规定给予外国人的在本国居留的权利。
基本字义
居jū(ㄐㄨ)
1、住:居住。居民。同居。隐居。居处(chǔ)(a.住所;b.指生活处境)。
2、居住的地方:新居。故居。迁居。蜗居(喻窄小的住所)。
3、当,占,处于:居首。居中。居高临下。二者必居其一。
4、安着,怀着:居心(怀着某种念头,有贬义)。
5、积蓄,储存:奇货可居(a.指商人把珍稀的货物储存起来,等待时机高价出售;b.喻挟持某种技艺或某种事物以谋求功名利禄)。
6、停留:居守。
7、平时:平居。
8、姓。
基本字义
留liú(ㄌ一ㄡˊ)
1、停止在某一个地方:停留。留学。留任。留级。留步。留守。留驻。
2、注意力放在上面:留心。留神。留意。
3、不忍舍弃,不忍离去:留连。留恋。
4、不使离开:留客。留宿。挽留。拘留。
5、接受:收留。
6、保存:保留。留存。留别。留念。留后路。
基本字义
权(權)quán(ㄑㄨㄢˊ)
1、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:政权。权力。权威。权贵。权柄。权势。生杀予夺之权。
2、有利的形势:主动权。
3、变通,不依常规:权变。权谋(随机应变的计谋)。权术。智必知权。
4、暂且,姑且:权且。
5、秤锤:权衡。
6、衡量,估计:权其轻重。
7、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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