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役法
基本解释
词条:『兵役法』
拼音:bīng yì fǎ
注音:ㄅ一ㄥ 一ˋ ㄈㄚˇ
解释:国家规定的有关公民服兵役的法律制度。
基本字义
兵bīng(ㄅ一ㄥ)
1、武器:兵器。兵刃。兵不血刃(兵器上面没有沾血,指不经过战斗而取得胜利)。
2、战士,军队:兵士。兵卒。兵丁。兵戎相见(指武装冲突)。
3、与军事或战争有关事物的统称:兵法。兵家。兵机。兵衅(战争的争端)。兵书。兵谏(进谏时以武力要挟,迫使必从)。兵荒马乱。兵贵神速。
基本字义
役yì(一ˋ)
1、服兵务,从军:从役。现役。
2、战事:战役。
3、服劳力之事:劳役。徭役。
4、使唤:役使。奴役。
5、被役使的人:役夫。役徒。仆役。杂役。
基本字义
法fǎ(ㄈㄚˇ)
1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2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3、仿效:效法。
4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5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6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7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8、姓。
中英翻译
翻译:conscription law
conscription law【法】 征兵法, 兵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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