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

昌都县

基本解释

词条:『昌都县』

拼音:chāng dū xiàn

注音:ㄔㄤ ㄉㄨㄉㄡ ㄒ一ㄢˋㄒㄨㄢˊ

解释:在西藏自治区东部,邻接青海省,澜沧江上游扎曲与昂曲在境内汇合,川藏公路经过境内。旧名“察木多”,为西藏东部地区的重要城镇。人口75万(1993年)。古迹有绛巴林(昌都寺)、卡若遗址。

基本字义

chāng(ㄔㄤ)

1、兴盛:昌盛(shèng)。昌乐(lè)(兴盛康乐)。昌明(兴盛发达)。昌隆。

2、善,正当:昌言(美言,正当的话)。昌言无忌(直言无隐)。

3、古同“菖”,菖蒲。

4、古同“猖”,凶猛。

5、姓。

基本字义

dū(ㄉㄨ)

1、大都市:都市。都会。通都大邑。

2、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,京城:首都。国都。京都。建都。

3、美好:“雍容闲雅,甚都”。都丽。都雅。

4、总:都为一集。

5、居:“都卿相之位”。

6、古代称头目、首领。

7、姓。

其他字义

dōu(ㄉㄡ)

1、全,完全:都要。功课学得都不错。

2、表示语气的加重:一动都不动。

基本字义

县(縣)xiàn(ㄒ一ㄢˋ)

1、行政区划单位,旧时属于州、府、道,现由直辖市、地级市、自治州等领导。

2、姓

其他字义

县(縣)xuán(ㄒㄨㄢˊ)

1、古同“悬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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