否定之否定规律
基本解释
词条:『否定之否定规律』
拼音:fǒu dìng zhī fǒu dìng guī lǜ
注音:ㄈㄡˇㄆ一ˇ ㄉ一ㄥˋ ㄓ ㄈㄡˇㄆ一ˇ ㄉ一ㄥˋ ㄍㄨㄟ ㄌㄩˋ
解释:亦称“肯定否定规律”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。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。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。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,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、特征和倾向,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,事物的性质、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,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。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,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,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,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,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。经过否定之否定,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,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,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、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的发展过程。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。
基本字义
否fǒu(ㄈㄡˇ)
1、表示不同意,不认可:否定。
2、不,用在表示疑问的词句里:可否?。
3、不如此,不是这样,不然:否则。学则正,否则邪。
其他字义
否pǐ(ㄆ一ˇ)
1、不好,坏,恶:否极泰来(“否”和“泰”,前者是坏卦,后者是好卦。指事情坏到了极点,就会向好的方向转化)。未知善否。
基本字义
定dìng(ㄉ一ㄥˋ)
1、不动的,不变的:定额。定价。定律。定论。定期。定型。定义。定都(dū)。定稿。定数(shù)(a.规定数额;b.指天命;c.规定的数额)。断定。规定。鉴定。
2、使不变动:定案。定罪。决定。确定。
3、平安,平靖(多指局势):大局已定。
4、镇静,安稳(多指情绪):心神不定。
5、确凿,必然的:必定。镇定。
6、预先约妥:定计。定情。定货。定做。
7、姓。
基本字义
之zhī(ㄓ)
1、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2、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3、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4、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5、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6、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7、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