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察院
基本解释
词条:『都察院』
拼音:dū chá yuàn
注音:ㄉㄨㄉㄡ ㄔㄚˊ ㄩㄢˋ
解释:官署名。明清时的监察机构。1382年明太祖废汉以来的御史台,设都察院。专司巡按州县,考察官吏,整饬风纪。1723年以六科给事中并入,合称科道。
基本字义
都dū(ㄉㄨ)
1、大都市:都市。都会。通都大邑。
2、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,京城:首都。国都。京都。建都。
3、美好:“雍容闲雅,甚都”。都丽。都雅。
4、总:都为一集。
5、居:“都卿相之位”。
6、古代称头目、首领。
7、姓。
其他字义
都dōu(ㄉㄡ)
1、全,完全:都要。功课学得都不错。
2、表示语气的加重:一动都不动。
基本字义
察chá(ㄔㄚˊ)
1、仔细看,调查研究:察看。察核。观察。考察(a.实地观察调查,如“科学察察”;b.细致深刻地观察,如“科学研究要勤于察察和思考”)。察觉。察访。察勘。察探。明察秋毫(“秋毫”指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,喻为人精明,任何小问题都看得清楚)。
基本字义
院yuàn(ㄩㄢˋ)
1、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:院子。院墙。庭院。
2、某些机关、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:法院。医院。戏院。
相关汉字
相关成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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