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语词典

理欲

基本解释

词条:『理欲』

拼音:lǐ yù

注音:ㄌ一ˇ ㄩˋ

解释:"天理人欲"的省称。语出《礼记.乐记》:"人化物也者,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。"按,后宋代理学家把"天理"解释为封建的伦理纲常,"人欲"解释为人的生活欲望,并认为二者不容并立。

古代诗词

元代.洪希文.清平乐 风车:「若问红炉点雪,后来理欲分歧。」
宋代.文天祥.别弟赴新昌:「天渊分理欲,内外一知行。」
宋代.丘葵.理欲:「理欲分明有两途,何为捷径世争趋。」
宋代.林之奇.癸未冬至:「理欲从今罢研究,无工夫处是工夫。」
宋代.刘克庄.遗编:「薰莸理欲迷通义,衮斧忠邪害恕心。」

基本字义

lǐ(ㄌ一ˇ)

1、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理。肌理。条理。事理。

2、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理由。理性。理智。理论。理喻。理解。理想。道理。理直气壮。

3、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理科,数理化。理疗。

4、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理财。理事。管理。自理。修理。总理。

5、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理睬。答理。

6、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

7、姓。

基本字义

yù(ㄩˋ)

1、想得到某种东西或想达到某种目的的要求:欲念。欲望。欲火。食欲。情欲。禁欲。纵欲。

2、想要,希望:欲盖弥彰。欲罢不能。欲速不达。

3、需要:胆欲大而心欲细。

4、将要:摇摇欲坠。山雨欲来风满楼。

5、婉顺的样子。

相关汉字

相关成语

爱答不理 秉公办理 表壮不如理壮 不可理喻 不理不睬 擘肌分理 不近道理 惨无人理


联系我们
CopyRight ©2003-2024 福建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16016369号 闽公安备3505030200060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