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
基本解释
词条:『民法』
拼音:mín fǎ
注音:ㄇㄧㄣˊ ㄈㄚˇ
解释:调整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。通常规定个人、法人因经济利益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。中国于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,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、法人之间、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。中国还有婚姻法、继承法等单行民事法律。
精选例句
1、书记员署名,加盖人民法院印章。
2、在纪念德国民法百周年之际,我们不免要追根究底地向自己提出,德国民法有那么高的价值,值得我们上百年来一直向它学习吗?
3、高级国民法院的审庭过程。
4、传统民法赋予违约金担保债务履行的功能,但将违约金视为损害赔偿的预定无异于缘木求鱼,只有完全是惩罚性质的违约金才能实现债的担保功能。
5、由于和解协议的实质是变更了原来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,是对国家意志的改变,作为国家代表的人民法院显然不能置身事外,必然需要参与执行和解协议的审查。
古代诗词
宋代.苏辙.赠提刑贾司门青:「天子忧民法令新,整齐百事无闲人。」
清代.卢若腾.老乞翁:「出师律不肃,牧民法不尊;纵无恻隐心,因果亦宜论。」
基本字义
民mín(ㄇ一ㄣˊ)
1、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民。民主。民国。民法。公民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民(具有国籍的人)。
2、指人或人群:居民。民族。
3、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民间。民歌。民谚。民风。民情。
4、某族的人:汉民。回民。
5、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民。渔民。
6、非军事的:民品。民航。
7、同“苠”。
基本字义
法fǎ(ㄈㄚˇ)
1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2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3、仿效:效法。
4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5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6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7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8、姓。
中英翻译
翻译:civil code; civil law
civil code【法】 民事法典
civil law民法
【经】 民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