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分法
基本解释
词条:『两分法』
拼音:liǎng fēn fǎ
注音:ㄌ一ㄤˇ ㄈㄣㄈㄣˋ ㄈㄚˇ
解释:毛泽东对辩证法或对立统一规律的通俗说法。认为对事物要采取辩证的分析态度,既要看到积极的方面,又要看到消极的方面,不能以偏概全,攻其一点不及其余。
基本字义
两(兩)liǎng(ㄌ一ㄤˇ)
1、数目,二。一般用于量词和“个、半、千、万、亿”前:两个黄鹂。两本书。
2、双方:两可。两边。两便(客套用语,彼此方便)。两旁。两侧。两袖清风。两败俱伤。
3、中国市制重量单位:十两(一市斤。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)。半斤八两(喻彼此一样,不相上下,含贬义)。
4、表示不定数目:两下子。两着儿(zhāor)。
基本字义
分fēn(ㄈㄣ)
1、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
2、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
3、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áng)。
4、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
5、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
6、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7、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
其他字义
分fèn(ㄈㄣˋ)
1、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分所当然。身分。分内。恰如其分。安分守己。
2、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分。天分(天资)。情分(情谊)。
3、料想:“自分已死久矣”。
4、同“份”,属于一定的阶层、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:知识分子。
基本字义
法fǎ(ㄈㄚˇ)
1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2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3、仿效:效法。
4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5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6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7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8、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