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政院
基本解释
词条:『宣政院』
拼音:xuān zhèng yuàn
注音:ㄒㄨㄢ ㄓㄥˋ ㄩㄢˋ
解释:元代官署名。掌全国佛教事务和藏族地区军政的机关。1264年始设,初名总制院,后更名为宣政院。长官为宣政使,由帝师担任,下属各官及所辖地区各级官吏,僧俗都可充任,掌军事民政。
古代诗词
元代.郑元祐.送木善副使任古杭宣监:「爰自西来东震旦,护法孰如我皇元?统以内外宣政院,官僚皆选宰辅尊。」
基本字义
宣xuān(ㄒㄨㄢ)
1、公开说出,散布:宣讲。宣传。宣战。宣称。宣言。宣叙调。心照不宣。
2、疏导:宣泄。
3、古代帝王的大室。
4、皇帝命令或传达皇帝的命令:宣付。宣召(皇帝召见)。宣诏(传旨)。
5、姓。
基本字义
政zhèng(ㄓㄥˋ)
1、治理国家事务:政治。政府。政党。政权。政纲。政策。政令。政绩。政见。政客(为个人或某一集团利益从事政治活动的人)。政局。政变。参政。议政。
2、国家某一部门主管的业务:财政。邮政。民政。
3、家庭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:家政。
4、姓。
基本字义
院yuàn(ㄩㄢˋ)
1、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:院子。院墙。庭院。
2、某些机关、学校和公共场所名称:法院。医院。戏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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