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易法
基本解释
词条:『市易法』
拼音:shì yì fǎ
注音:ㄕˋ 一ˋ ㄈㄚˇ
解释: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宋神宗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颁布实施,于汴京设都市易司,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,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,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,按规定收取息金。由于守旧派的反对,市易法于元丰八年(1085年)后陆续废除。
基本字义
市shì(ㄕˋ)
1、做买卖或做买卖的地方:开市。菜市。市井(街,市场)。市曹。市侩(旧指买卖的中间人、唯利是图的奸商;现泛指贪图私利的人)。
2、买:市义。市恩(买好,讨好)。
3、人口密集的行政中心或工商业、文化发达的地方:城市。都(dū)市。市镇。
4、一种行政区划,有中央直辖和省(自治区)辖等:北京市。南京市。
5、中国人民习惯使用的度量衡单位:市制。市尺。市斤。
基本字义
易yì(一ˋ)
1、不费力,与“难”相对:容易。易与(容易对付)。易于。
2、和悦:平易(a.态度谦逊和蔼;b.指语言文字浅显)。
3、改变:易手。易地。变易。
4、交换:交易。贸易。
5、轻慢:贵货易土。
6、芟治草木:易墓(除治墓地的草木)。易其田畴。
7、古书名,《易》即《易经》,也称《周易》。
8、姓。
基本字义
法fǎ(ㄈㄚˇ)
1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2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3、仿效:效法。
4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5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6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7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8、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