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惯法
基本解释
词条:『习惯法』
拼音:xí guàn fǎ
注音:ㄒ一ˊ ㄍㄨㄢˋ ㄈㄚˇ
解释:社会习惯风尚经国家确认,具有法律效力,但无条文规定的,称"习惯法"。
基本字义
习(習)xí(ㄒ一ˊ)
1、学过后再温熟反复地学,使熟练:练习。学习。实习。
2、学:习文。习武。
3、对某事熟悉:习见。习闻。习以为常。
4、长期重复地做,逐渐养成的不自觉的活动:习惯。积习。陈规陋习。
5、相因:世代相习。习习相因。
6、姓。
基本字义
惯(慣)guàn(ㄍㄨㄢˋ)
1、习以为常的,积久成性的:习惯。惯常。惯于。惯例。惯匪。惯犯。惯性。司空见惯。
2、纵容,放任:惯纵。宠惯。娇惯。
基本字义
法fǎ(ㄈㄚˇ)
1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2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3、仿效:效法。
4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5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6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7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8、姓。
中英翻译
翻译:unwritten law
unwritten law不成文法
【经】 不成文法, 习惯法, 普通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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