寓处
基本解释
词条:『寓处』
拼音:yù chǔ
注音:ㄩˋ ㄔㄨˇㄔㄨˋ
解释:住所。
古代诗词
唐代.王炎.再用前韵答继周丈二首:「倦客琴书来寓处,前人杖屦昔经行。」
宋代.王孝严.舫斋:「只凭平生气湖海,随所寓处为艅艎。」
清代.潘榕.壶中仙 和冰持重上嘉州读书楼志感原韵:「也是坡公侨寓处,旧迹曾留故宅。」
基本字义
寓yù(ㄩˋ)
1、原指寄居,后泛指居住:寓公(古代指寄居他国的官僚贵族;后泛指失势寄居他乡的地主绅士等人)。寓居。寓所。寓舍。寓邸。
2、住的地方:公寓。客寓。
3、寄托:寄寓。寓目(过目)。寓言(a.有所寄托的话;b.用来说明某个道理的小故事)。寓意(语言文字中所寄托或暗含的意思)。
基本字义
处(處)chǔ(ㄔㄨˇ)
1、居住:穴居野处。
2、存在,置身:设身处地。处心积虑。处世。
3、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处。
4、决定,决断:处理。
5、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处罚。处决。
6、止,隐退:处暑。
其他字义
处(處)chù(ㄔㄨˋ)
1、地方:处处。处所。
2、点,部分:长(cháng)处。好处。
3、机关,或机关、团体、单位里的部门:办事处。筹备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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