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法
基本解释
词条:『议法』
拼音:yì fǎ
注音:一ˋ ㄈㄚˇ
解释:斟酌法度﹔讨论法制。
古代诗词
宋代.陈人杰.沁园春:「叹清朝有道,何曾逐客,有司议法,忍及书生。」
宋代.王安石.杨刘:「南山咏种豆,议法过四罪。」
元代.杨维桢.盐车重:「乌呼江南转运涩如胶,漕吏议法方呶呶。」
宋代.楼钥.李删定挽词:「议法资修定,监州极抚摩。」
宋代.韩维.和圣俞饮会之作:「诗诵唐人为,议法汉儒正。」
基本字义
议(議)yì(一ˋ)
1、意见,言论:议论。提议。建议。
2、讨论,商量:商议。会议。协议。议案。议决。议价。
3、评论是非,多指责备:非议。恐招物议。
4、旧时文体的一种,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:奏议。驳议。
基本字义
法fǎ(ㄈㄚˇ)
1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2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3、仿效:效法。
4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5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6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7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8、姓。
相关汉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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