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破仑法典
基本解释
词条:『拿破仑法典』
拼音:ná pò lún fǎ diǎn
注音:ㄋㄚˊ ㄆㄛˋ ㄌㄨㄣˊ ㄈㄚˇ ㄉ一ㄢˇ
解释:一般指法国拿破仑执政时期颁布的民法典。因拿破仑主持编制,故名。1804年通过。它确立了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,确定了公民在法律上平等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原则。对后世影响很大。
基本字义
拿ná(ㄋㄚˊ)
1、用手取,握在手里:拿笔。拿枪。
2、掌握,把握:拿主意。拿权。拿手。
3、挟(xié)制:拿捏(故意刁难人,要挟人)。拿大(自以为比别人强,看不起人,摆架子)。
4、侵蚀,侵害:让药水拿白了。
5、逮捕,捉:拿获。擒拿。拿问。
6、攻下,占领:一定要把敌人的碉堡拿下来。
7、介绍,引出对象,相当于“把”:我拿你当亲人看待。
8、介词,引出所凭借的工具、材料、方法等,相当于“用”:拿笔来写。
基本字义
破pò(ㄆㄛˋ)
1、碎,不完整:碗打破。破灭。破旧。破败。破落。破陋。破颜(转为笑容)。破绽(衣服裂开,指事情或说话的漏洞或矛盾)。牢不可破。
2、分裂:破裂。破读(同一个字形因意义不同而有两个以上读音,把习惯上通常的读音之外的读音,称“破读”)。破土。
3、使损坏:破坏。破损。
4、超出:破例。破格。
5、花费,耗费:破费。破财。破产。
6、打败,打垮:破阵。破门。攻破。
7、揭穿:破案。破译。破获。
基本字义
仑(侖)lún(ㄌㄨㄣˊ)
1、条理、伦次。
基本字义
法fǎ(ㄈㄚˇ)
1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2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3、仿效:效法。
4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5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6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7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8、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