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基纳法索
基本解释
词条:『布基纳法索』
拼音:bù jī nà fǎ suǒ
注音:ㄅㄨˋ ㄐ一 ㄋㄚˋ ㄈㄚˇ ㄙㄨㄛˇ
解释:西非内陆国。旧名上沃尔特。面积2742万平方千米。人口10046万(1994年)。首都瓦加杜古。地处热带,雨、旱季分明。农牧业国家。主产小麦、高粱、棉花、花生、剑麻等。
基本字义
布bù(ㄅㄨˋ)
1、棉、麻及棉型化学短纤维经纺纱后的织成物:布匹。布帛。布衣。
2、古代的一种钱币。
3、宣告,对众陈述:宣布。发布。布告。开诚布公(推诚相见,坦白无私)。
4、分散到各处:散布。遍布。星罗棋布。
5、流传,散播:布道。布施。
6、做出安排:布置。布景。布局。
7、姓。
基本字义
基jī(ㄐ一)
1、建筑物的根脚:基石。基础。奠基。
2、根本的,起始的:基本。基业。基层。基点。基准。
3、根据:基于。
4、化学上化合物的分子中所含的一部分子原子被看作是一个单位时,称作“基”:基团。基态。氨基。羧基。
基本字义
纳(納)nà(ㄋㄚˋ)
1、收入,放进:出纳。藏污纳垢。
2、接受:采纳。笑纳。纳谏。
3、享受:纳福。纳凉。
4、缴付:纳税。
5、补缀,缝补;现多指密密地缝:纳鞋底。
6、姓。
基本字义
法fǎ(ㄈㄚˇ)
1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2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3、仿效:效法。
4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5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6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7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8、姓。
中英翻译
翻译:burkina fas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