罚作
基本解释
词条:『罚作』
拼音:fá zuò
注音:ㄈㄚˊ ㄗㄨㄛˋ
解释:汉代刑罚之一。处轻罪犯以一年苦役。
古代诗词
元代.马钰.女冠子 鸣鹤馀音卷四之:「若有纤毫虚谬,马风罚作阴山为鬼。」
明代.王稚登.马湘兰挽歌词:「祇堪罚作银河鹊,岁岁年年只驾桥。」
宋代.李春叟.挽赵秋晓:「才名赫赫天公妒,罚作人间诗酒豪。」
元代.陈孚.题壁:「不合感时怒冲冠,天公罚作圆顶相。」
清代.陈维崧.贺新郎 题孙赤崖小像用曹顾庵学士韵:「倏忽浮云生宫殿,十九年、罚作长流客。」
基本字义
罚(罰)fá(ㄈㄚˊ)
1、处分犯罪、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:罚款。罚球。惩罚。罚不当罪(处罚过严或过宽,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)。
基本字义
作zuò(ㄗㄨㄛˋ)
1、起,兴起,现在起:振作。枪声大作。
2、从事,做工:工作。作息。作业。
3、举行,进行:作别(分别)。作乱。作案。作战。作报告。
4、干出,做出,表现出,制造出:作恶(è)。作弊。作梗。作祟。作态。作色。作为。作难。作奸犯科(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)。
5、当成,充当:作罢。作保。作伐(做媒人)。作壁上观(人家交战,自己站在营垒上看,喻坐观别人成败)。
6、创造:创作。写作。作曲。作者。
7、文艺方面的成品:作品。不朽之作。
8、同“做”。
9、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:作坊。
10、从事某种活动:作揖。作弄。作死。
相关汉字
相关成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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