烦法
基本解释
词条:『烦法』
拼音:fán fǎ
注音:ㄈㄢˊ ㄈㄚˇ
解释:烦苛的法令。
古代诗词
宋代.史浩.童丱须知 长幼篇:「天性所禀赋,初不烦法制。」
基本字义
烦(煩)fán(ㄈㄢˊ)
1、苦闷,急躁:烦躁。烦乱。烦恼。烦闷。烦郁。心烦意乱。
2、又多又乱:不厌其烦。要言不烦。烦絮。烦琐。烦冗。烦文。麻烦。
3、搅扰:烦扰。烦嚣。
4、敬辞,表示请、托:烦劳。烦请。
基本字义
法fǎ(ㄈㄚˇ)
1、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2、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3、仿效:效法。
4、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5、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6、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7、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8、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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